罗格列酮(文迪雅)案

浏览次数:3360时间:2016-07-19

 继辉瑞公司“伟哥”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否决后,全球第二大制药企业葛兰素史克(GSK)公司也正面临一场专利纠纷。


针对GSK20037月获授权的罗格列酮专利,重庆太极集团、上海三维制药公司、浙江万马公司等多家国内药企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请求,理由是该产品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代理罗格列酮专利案的主要律师,正是“伟哥”案的中方第一代理人,北京安博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徐国文先生。


以坚挺证据为依托,该案件最终迫使葛兰素史克(GSK)公司主动放弃了该专利。徐国文先生表示,葛兰素史克决定放弃是被迫无奈,因为该专利从根本上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跟中国的专利法不符。对于国内企业对辉瑞的专利提出挑战之后又对葛兰素的专利提出挑战,他认为是加入WTO之后,国内企业的专利意识在增强,跨国企业以专利来控制市场,国内企业就应该想法跳出这种控制,找到哪些专利本身不符合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但是,专利之争的经济利益促使却显而易见,徐国文先生也承认国内企业提出无效诉求确实与利害关系有关。此专利无效的直接后果就是,将国内企业生产罗格列酮组合物的时间提前了三年,而2003年,全国医院用糖尿病药物共计14.6亿元,罗格列酮组合物是治疗药物之一。